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6点击: 作者:admin6

院属各部门:

2014年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假期校园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我院假期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系、部门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假期安全教育,结合相关的安全事故案例,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警示教育,重点是防火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饮食安全、治安防范、防诈骗(防传销、网骗)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放假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要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资料室、仓库等重要场所认真进行检查整改,彻底清理各种废弃纸箱、纸张(含试卷、作业)、KT版等等易燃杂物,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三、放假期间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动用明火等违纪行为,确保清明期间校园消防安全。回家祭祖时不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文明祭祖、绿色祭祖,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四、放假期间要将门窗锁牢,关水断电,不要在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五、假期出行要注意交通安全,切记不要酒后驾驶。

六、清明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切实做到假期安全工作有人负责,遇有突发事件,必须尽快报保卫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电话:87818110,保卫处值班电话:87814612)。

保卫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