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2点击: 作者:admin6

各单位:

2013年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放假前,各单位必须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尤其是2013级新生和新入职员工),加强防火、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要教育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要注意人身及交通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车辆。

(四)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各类有关汇款、中奖的电话和短信,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一)放假期间,各办公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电房、机房、学生宿舍等要锁牢门窗。

(二)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要关闭电源、水源,并落实防盗措施(不要在室内留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三)学生公寓要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饮食中心、超市等要来严加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四)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保持联系畅通。对发现或发生的不稳定因素、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

(五)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将贵重教学器材搬离学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凭有效放行条(加盖部门公章)并有部门主管领导的签名,经保卫处值班人员确认后,方可放行。

(六)严禁在校园内点明火、燃放烟花爆竹等,以免引发火灾。

(七)在校园内举办篝火晚会等形式的集会,必须向公安机关进行申报,经许可后方可举办。

(八)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案件、事故,必须尽快报学院保卫处。24小时电话:87818110。

三、组织安全检查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对发现的影响安全稳定的因素要及时整改,学院综治委将在各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抽查,对突出问题督办整改。

(一)9月22日—25日为各单位自查自改阶段。

(二)9月25日前各单位将安全自查表交保卫处汇总备案。

(三)9月27学院综治委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查。

(四) 检查安排表

9月29日9:30

综合楼、教学楼、

学生宿舍、各营业网点、学院公共区域及周边

徐书记,学院办、学生处、教保处、总务处、工程处、保卫处领导,康信物业公司、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分两组进行)。

行政楼前

保卫处

二0一三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