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及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2-24点击: 作者:admin6

院属各部门:

2013年元旦、寒假及春节即将来临,为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件的发生,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年末及寒假假期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寒假放假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系、部门必须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的安全教育,加强防盗、防骗、防抢、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事故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1、鉴于寒假期间,易连续出现低温天气,出差、旅行、回家探亲的师生要注意做好防寒保暖等工作,确保人身安全。

2、特别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往返校园、外出旅游及社交活动时密切注意交通及人身安全,提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注意不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驶车辆,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4、不要轻易相信各类有关汇款、中奖的电话和短信,以免造成财物损失。

二、落实元旦、寒假、春节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1、各单位须做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并将值班安排表在元旦前报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备案。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元旦假期各办公室、宿舍不必张贴封条;但必须并落实防盗措施,锁牢门窗,关闭水源、电源。

2、寒假放假期间,各办公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电房、机房、学生宿舍等要锁好门窗加贴封条。(若需封条可到保卫处领取)。

3、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防火、防盗工作,办公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要关闭电源、水源,并落实防盗措施。(不要在室内留大量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以免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4、寒假期间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要做好假期留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和管理,总务处、饮食中心等部门加强饮食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5、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得将贵重教学器材搬离学院。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凭有效放行条(加盖部门公章)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并报保卫处值班人员确认。

6、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案件、事故,各部门必须尽快报保卫处。

三、加强假前辖区内的安全自检自查。

各单位在元旦、寒假前,部门主管要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范围(办公室、实验室、多媒体课室、电房、机房、学生宿舍、饭堂等)进行自检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防火(防盗)隐患、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等。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如需学院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的,请将隐患情况书面报保卫处。

四、做好保密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把加强保密安全工作纳入做好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确保各项保密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1、加强元旦及寒假期间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和防范意识。各单位(部门)结合保密法制学习,特别要加强对教职工的计算机网络安全保密知识教育,提高全体干部教师,尤其各级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切实承担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假前所有涉及国家和单位秘密的文件、资料等秘密载体要及时清理、清退,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3、重点加强对涉密的电脑、移动硬盘、软盘、U盘、光盘等的保管;

4、凡发现密件去向不明的,要及时查找并报告;发现泄密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

五、2013年元旦、寒假、春节安全检查工作安排。

1、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安排一次自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部门无法整改的隐患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保卫部门,并将自查情况在元月5日下班前报保卫处备案,以备检查、整改;

2、2013年元月14日,院领导将带领院办、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教保处、基建处等部门,对校园安全重点防范部门、部位进行拉网式检查,以保证寒假、春节放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3、前期检查的安全隐患整改须在2013年元月15日完毕,16日学院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将全院通报。

保卫处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