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4点击: 作者:admin6

各部门:

2019年清明节假期即将来临,为做好假期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要组织对师生员工进行一次专题安全教育,增强防火、防风、防汛、防雷电、防溺水和防诈骗、防传销以及用电、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远离黄、赌、毒,避免受到侵害。

二、放假前要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要对所属办公室、实验室、图书室、档案资料室、会议室、活动室以及仓库等重要场所认真进行检查整改,彻底清理各种废弃纸箱、纸张(含试卷、作业)、KT版等易燃杂物,检修更换危险线路、插排插座,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和防范,消除安全隐患。

三、放假前有关单位要对校园校舍、围墙、地基、消防设施、供电设施、安保设施设备等进行一次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四、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的要按程序报批报备,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健全活动组织和应急预案。自行驾车外出的,要注意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不酒后驾驶。师生离、返校时严禁搭乘非法营运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五、放假期间要将办公室、实验室门窗锁牢,关水断电,不要在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六、 放假期间严禁在校园内明火,回家扫墓、祭祖等活动要远离危险山体并做好安全措施,不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文明祭祖、绿色祭祖,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七、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的值班工作,切实做到假期安全工作有人负责。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报保卫处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电话:87818110,保卫处值班电话:87814612)。

保卫处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