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安全防范提醒
全院师生员工:
随着新年新学期的到来,广大师生陆续返校,根据以往经验,新学期开学初,往往是各类警情案件的高发期,请广大师生务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针对开学阶段安全工作特点,保卫处也整理介绍以下几类安全防范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校园防盗
(一)在办公室、图书馆、教室如何防盗
1、切不可将贵重物品随意放在桌子上和椅子上。衣服、拎包不可挂在椅背上,以防盗贼顺手牵羊。
2、离开时,应将现金、贵重物品带走或交待同事(同学)代管,离开时间再短,也要做到现金、贵重物品不离身。
3、在公共场所不要用包“占位”。这种行为既缺乏公德,也非常危险。因这种行为所导致的被盗案件时有发生。
(二)在体育场所如何防盗
1、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去球场。
2、若有物品,应安排专人看管,不能随意乱放,以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3、对形迹可疑的人应提高警惕,对于那些东张西望或只注意别人物品或在物品周围徘徊的人,要注意观察,必要时可以联系保卫处。
(三)在食堂怎样防盗
1、在排队时,将书包斜挎在前面,尽可能和周围人员保持一定距离,如果您发现有人向您的身上靠,而并不是因为周围的人群过度的拥挤;或者他用胳膊、雨伞、书本等物品遮挡您的视线或是您的口袋,一定要提高警惕。
2、用餐时,随身物品不能随意置于身旁、身后,最好放在腿上,若放在身边要注意照看,留意身边的陌生人。
3、切勿用包占位,用餐结束离开时应把物品带走。
(四)宿舍防盗
1、日常生活中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个人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要轻信他人,不要向他人透露银行卡密码等信息。
2、养成随手关门的习惯,睡觉、短暂离开房间时,切记将房门锁上,窗户关好。
3、离开宿舍前将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锁好,检查门窗,确认锁闭后方可离开。
5、不得留宿校外人员,发现可疑人员、推销人员应主动盘问,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保卫部门报告。
6、如发现宿舍被窃,不要急于进屋清点财物,应保护好现场后马上向学校保卫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
7、正好撞上犯罪分子在行窃时,应保持头脑冷静,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正确对策。如自身有危险,可记清其长相特征,然后伺机报警或求助。
二、校园防诈骗
(一)校园常见的诈骗手段
1、网络诈骗。不法分子利用网上购物、网游充卡、淘宝刷信誉返现奖励、微信好友借钱等手段,对师生实施诈骗,造成财物损失。该形式是近年来在我院师生中出现最为频繁、财物损失最为严重、影响最为恶劣的一种犯罪形式。
2、换账号、号码汇款。如您准备汇款时收到“我手机没电了,速把款打入此账号**”短信时,就容易不加识别地把钱款打入骗子的账号中。
3、银联卡遭盗刷。“尊敬的银联卡用户:您于*月*日在**商场刷卡消费*元整,将在您的账户中扣除,如有疑问请咨询银联中心***。”如果您拨打了短信中提示电话进行咨询,那么您很可能会不幸地被冒充银联中心、公安人员的骗子连环设套,将银行卡中的钱款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或被套取账号、密码而遭受损失。
4、爸妈快汇钱。如您恰好有儿女在外读书、工作,收到“爸妈,我的钱包手机被偷了(我出了点意外现在医院),等钱即用,请速汇***元到我朋友的***卡上,切记要快”,遇到这样的情况,不妨先打个电话给子女求证一下。
5、“公安局破案”。骗子谎称公安机关破获案件中有群众个人资料遭盗用后被冒名申请信用卡,并以保障群众持有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为由,诱骗受害群众将卡内资金划转至犯罪分子控制的资金账户内的短信诈骗案件。
6、利用手机改号软件实施诈骗活动。骗子通过这种软件,把主叫号码显示成其设定的任何号码,例如接听者亲人的号码等,要求存入钱款、提供现金。对此需确认通话人是手机机主,不宜简单地以来电号码即判断对方身份。
(二)防范提示如下:
1、提高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不要将本人的个人信息泄漏,不要将家属、亲朋好友的姓名、电话号码等信息随便告诉陌生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在求职过程中,注意简历的投放。
2、不要轻信不明电话中提出的关机、不接电话等要求。
3、将院系联系电话和保卫处的报警电话告诉家长,嘱托家长如果接到有关自己突发情况的电话,要首先与学校联系,求证事情的真实性。
4、交际须谨慎,避免以感情代替理智,不轻信花言巧语。对于初识的人,不要轻易“掏心窝子”,更不能言听计从,受其摆布利用。尽量不要与不熟悉的人独处。
5、求职就业时谨防落入“传销”陷阱;慎重对待网络、手机传销等信息。
6、不贪图便宜,不要轻信所谓的中奖、抽奖等信息,天上不会掉馅饼。
7、不要相信犯罪分子往往用比较专业的术语,不要轻易把银行卡内的存款转账至指定的“信用卡”内。如需查询,应到银行卡所属银行或自动柜员机进行查询,或通过各银行公布的正确电话查询。
8、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当受骗后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注意防火
1、我院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各类违章电器。办公学习场所、宿舍严禁私拉电线、点蜡烛、点蚊香的行为,使用完毕的充电器要及时从插座上拔出,最后一人离开时切记切断电源。
2、上学期,我院保卫处接到多起烟头引发的垃圾桶着火的火情,所幸处置及时未酿成火灾事故。在此提醒广大师生,校园公共场所严禁乱扔烟头火种,未经保卫处批准,任何个人或集体不得在校园内公共场所动用明火。
同时,提醒大家,出行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不违反交通秩序,文明驾车、文明行路,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在您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或安全受到威胁时,请及时拨打“110”报警或向校园110报警中心(87818110)求助。
保卫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