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软件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我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迅速、果断处理异常事件及突发事件。加强“平安校园”和“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三)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一)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二)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各级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三)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稳定。
四、突发事件的定义、分类和分级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损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事件。
(一)分类
1.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2.学生冲突与纠纷。
3.校外人员来校滋扰。
4.打架斗殴。
5.失窃与被抢劫。
6.酗酒闹事。
7.突发性的停水、停电事件。
8.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
9.学生集体反映问题(如饭堂、网络等),声称罢课、罢食、游行等。
10.特殊敏感时期或法轮功分子以及其他不法组织分子来校串联或煽动闹事。
11.火灾。
12.中毒事件。
13.自杀及其他非正常死亡。
14.爆炸事件。
15.拥挤踩踏事件。
16.其他不可预见性事故。
(二)分级
1.预备级: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冲突与纠纷;校外人员来校滋扰;打架斗殴;失窃与被抢劫;酗酒闹事;突发性的停水、停电事件等。
2.一级: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学生集体反应问题,声称罢课、罢食、游行等;学生群殴;特殊维稳时期或有法轮功分子以及其他不法组织分子来校串联或煽动闹事等。
3.二级:重大火灾;集体中毒事件;爆炸;重大盗窃;甲类传染病;罕见的自然灾害;大规模师生参与非法集会等。
五、处理突发事件的基本要求
(一)对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控制事态,不出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卫处和学生处及有关部门要根据事件的类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在校内外串动,将势态尽量控制在校园内。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以保卫处、学生处为主,职能部门配合为辅。突发事件发生后,保卫处、学生处为主进行处理,与突发事件有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辅导员应及时到场配合工作。
(四)坚持原则、冷静处理、注重引导。突发事件发生后,参加处理的工作人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以大局为重,进行正面引导。工作中一定要保持冷静,做到既坚持原则、又有理有节;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五)掌握情况、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工作人员和安保人员要及时向保卫处和学生处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要耐心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构、责任人和职责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简称“处突”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一)“处突”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学校领导
副组长:综治办主任等
成 员: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总务处、各系部负责人、物业管理部门。
综治办主任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校长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负责事件处理的有关工作。
(二)“处突”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恶性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2.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学校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4.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5.总结事件的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责任人
1.现场第一责任人员
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在现场及路过现场的教职工(含物业管理人员)、学生均有责任向相关部门投诉报告,事发时所有在场的教职工(含物业管理人员)均为“现场第一责任人员”。
2.首要责任人
现场第一责任人员中有任何领导职务或对事件有管理职责的人员为首要责任人,其次为普通教职员工,再次为物业管理人员。
3.工作责任人员
所发生事件在处理过程中与哪些部门有关,这些部门的人员为“工作责任人员”,如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学生处、各教学系等的工作人员和辅导员。
(四)工作小组
一般情况下,由首要责任人根据事件严重程度,组织现场第一责任人员和工作责任人员组成事态控制、医疗救护、原因调查、指挥联络、舆论引导五个小组。
事态控制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控制现场事态发展,控制有关参与人员和知情人员,并带往保卫处或学生处协助调查。
有人员发生受伤时,应首先判断伤情轻重,首要责任人指挥医疗救护组迅速送学校医务室或者上级医院诊治,急救费用由首要责任人负责协调。
事态控制、伤员送医院救护后,立即着手进行事件原因调查;事态发生时由首要责任人负责指挥联络工作。
舆论引导组主要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关注校内外网络舆论,需要及时作出信息发布的,经请示领导同意后准确发布。同时注意收集网络言论动态,有效引导。
七、突发事件主要处理措施
以下主要处理措施由现场首要责任人负责组织现场第一责任人(事态严重时通知工作责任人员)实施,在必要时根据事件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一)学生疾病及意外伤害
1.现场救护。
2.组织送往校医室或上级医院;如事发突然,可暂时由学生骨干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并安排本单位人员赶赴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3.同时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
4.保卫处、学生处在得知情况后立即责成专人进行陪护、通知其辅导员、向分管校领导进行情况汇报。
5.情况严重者通知其家长到校。
6.学生处与保险公司接洽医疗费用的赔付。
(二)冲突与纠纷
1.在场的学生或物业管理人员立即制止或隔离以控制事态继续发展,同时向保卫处和学生处报告。
2.接到报告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将其分开并分别扭送保卫处办公室处理。
3.保卫处责成专人了解情况并对其进行说服教育。
4.通知其辅导员到场配合教育。
5.学生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打架斗殴
1.在场的学生或干部立即向学生处或保卫处报告(或通过辅导员)。
2.接到报告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隔离双方以控制事态继续发展,同时将其扭送保卫处。
3.保卫处组织人员对起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学生处组织人员稳定学生双方的情绪。
4.通知其辅导员到场配合处理。
5.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汇报情况。
6.根据保卫处调查的结果由学生处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报上级审批。
7.学生处执行处理决定并指定专人对肇事学生进行教育。
(四)校外人员来校滋扰
1.立即制止并扭送保卫处。
2.保卫处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并做出相应的处理。
3.情况严重者扭送公安机关。
(五)失窃与被抢劫
1.保护现场,立即报保卫处和学生处。
2.保卫处立即立案进行侦破,学生处和相关系辅导员找到失窃或被抢劫学生对其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
3.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4.宿舍被盗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六)酗酒闹事
1.立即限制当事人的各种危害行为,报告保卫处、学生处。
2.等当事人酒醒后对其进行教育,同时根据学生管理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七)突发性的停水、停电事件
1.立即报告总务处、学生处、保卫处。
2.各相关部门应做好学生的相关稳定工作,防止学生骚动。
(1)学生处值班人员应立即与后勤维修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原因,如为损坏或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
(2)必要时应用各种渠道通知全校学生停水、停电的原因,总务处及时发布信息,并由学生处和各系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八)校园内发现大小字报
1.立即向保卫处或学生处报告。
2.最先接到报告职能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保护性覆盖。
3.保卫处应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到场提取实样,并根据内容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报学校分管领导处理。
4.学生处、各系辅导员应协同保卫处调查,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九)学生集体反应问题,声称罢课、罢食、游行等
1.稳定学生情绪,并积极进行疏导和劝阻。
2.辅导员通过劝说,了解原因,协助保卫处查明组织者。
3.学生处积极开展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情况。
4.由学生处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方法。
5.辅导员和学生处做好学生工作,可安排学生代表、学校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座谈,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解释,达到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的目的。
6.学生处和辅导员要注重做好“敏感期”学生思想的稳定工作和指引。
(十)特殊敏感时期或法轮功分子及其他不法组织分子来校串联、煽动闹事等
1.立即阻止不明真相的同学以免上当,并将不法分子扭送保卫处。
2.将其扭送公安机关并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十一)火灾
1.发现火情后,须就近、迅速向保卫处汇报。
2.对于火势较小能自救的火灾,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保卫处立即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分管领导。
3.当火情严重,无法自行扑灭时,应立即报警(119),并电话报告保卫处、总务处、学生处,同时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隔离电源。
4.相关部门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或协助组织现场人员疏散并参加灭火、救援,同时将火情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5.火灾扑灭后,立即清理损失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学校领导报告。
(十二)中毒事件
1.立即保护现场各有关证据,并对中毒者实施救护,如送校医室、上级医院、拔打110报警等。
2.相关部门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
3.总务处在了解情况后马上向校长办公室和学校分管领导汇报。
4.由校长办公室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6.保卫处负责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7.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8.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
9.做好应急配餐工作,确保学校教学、日常工作和师生员工生活的正常进行。
(十三)自杀及其他非正常死亡事件
1.立即救助当事人,稳定周围同学情绪,疏散围观人员。
2.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
3.接到报告的部门组织人员将当事人送往医院救治,校医陪同。
4.学生处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5.发现非正常死亡情况者立即拔打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
6.及时关注网络动态,引导网络言论,避免以讹传讹。必要时党委宣传部要及时发布事实真相并做好应对媒体的准备。
(十四)爆炸事件
1.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或协助组织人员疏散,稳定学生情绪,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
2.同时向保卫处、学生处报告。
3.由保卫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汇报,和拔打110报警。
(十五)拥挤踩踏事件
1.就近管理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迅速寻找其他通道,及时赶至人流上游有序疏散现场的师生,防止事态扩大。
2.安排教职员工开展相关的救助工作,迅速排查受伤师生名单,并检查其身体状况。立即与附近医院联系,迅速送受伤师生到附近正规医院诊治。
3.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4.后勤保障组及时为事故现场提供急救必需的交通工具及水、药品、食物、应急器材等。
5.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十六)其他不可预测性事故: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领导。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心理援助与危机干预要跟进。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针对存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要建立预防及干预机制。对心理疾病严重的学生应向学校心理健康中心进行个别咨询或联系转介到相关机构或医疗单位。对于有过激行为(如自杀)、突发精神障碍的个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校园稳定的危机情况,学校应及时与学校心理援助部门联系,并通知学生家长。
(二)加强学生的日常教育培训工作,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或演练,增强师生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多层次的预警体系,在各班级中选出信息员,与辅导员、总支书记、学生处、保卫处管理人员组成畅通的信息网络,及时反映各种突发事件的信息。
(四)强化管理、增强责任心。各级管理人员应加强检查力度,规范检查内容,及时发现、处理隐患。
(五)加强对学生的网络教育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