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学院把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专门人才作为办学宗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教师、其他教育工作者、对高等学校学生的要求,特制定学院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一条 学院的教师、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应当以教学和培养人才为中心,做好本职工作。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条 学院的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生守则和学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刻苦学习,增强体质,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和养成良好的道德修养。
第三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校园文明卫生管理规定》。
第四条 师生员工在校园内言行举止要礼貌文明,待人处事要诚实守信。
第五条 师生员工在校园内行为要端庄大方,男女之间不得有搂腰搭背,甚至拥抱亲吻的不雅行为。
第六条 重申师生员工不得在校园内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宿舍内抽烟,以免影响自身和他人身体健康。
第七条 校园网是学院为师生员工提供学习、学术交流、管理及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全体师生员工必须正确严肃使用校园网,严禁利用校园网对他人进行诽谤、攻击,甚至造谣生事,损害他人及学院利益。
第八条 师生员工不得在校内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大声喧哗、无理取闹,干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九条 师生员工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散发和张贴通知、广告、启事、告示等印刷品。
第十条 师生不得在校内宿舍留校外人员住宿,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学院总务处、学生处共同批准,并在宿管部门登记。
第十一条 师生员工不得观看和传播反动、淫秽的网站、读物和声像制品。
第十二条 师生员工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护校园内花草树木,珍惜学院的教学和科研设备,损坏公物要赔偿。
第十三条 师生员工要诚信守纪,严禁师生考试舞弊,严禁教职员工伪造学历、学位、职称证明,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如违反“文明行为规范”四、五、六、七条者,原则上参照《华软软件学院校园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的处罚办法进行处罚。由《华软学院校园文明卫生管理执行委员会》具体行使执罚任务。情节严重者,处罚办法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 本《规范》在公布之日起先试行。本《规范》解释权为华软学院办公室。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二○○四年八月二十日